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32号)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2022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取得技师证书且在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
(二)技师:2021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取得高级工证书且在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
(三)等级工:2021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取得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且在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申报初级工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时间安排
(一)高级技师:报名截止2021年6月10日。
(二)技师:报名截止2021年5月18日,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26日。
(三)等级工:报名截止2021年5月18日。
三、申报指标
通用工种高级技师须按规定指标要求申报: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10人(含)的单位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不足10人的单位申报1人。
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者不占指标。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件2)。申报高级技师须有两名业内专家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2. 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见附件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附件5),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无异议后,附公示结果说明报送院人事处。
3. 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支持本单位(部门)工勤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其不断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培训证明),将列为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得分项(占综合评审权重10%)。申报等级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原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殷宪超 周蓓蓓
联系电话:025-84391178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doc
附件2.2021年工考各等级申报须知(含高级技师).docx
附件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docx
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doc
附件5: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docx